名门第一闪婚 1457、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

作者:唐筝书名:名门第一闪婚更新时间:2020/06/19 02:49字数:1768

  

“……老公你怎么啦?”

见阿猛表情奇怪,闵秋寒连忙问道。

“没什么……”

阿猛松开紧皱的眉头,朝老婆闵秋寒柔柔一笑:“没事,放心。”

看着阿猛笑得比二月春风还温柔的样子,严凌整个人都不好了。

“阿猛啊阿猛,你说你,现在这副贴心人夫的模样,还是从前那个威震八方的猛男阿猛么?”

严凌啧啧感叹道。

从前阿猛是他们那群人中最猛的,这种“猛”是公认的,尤其打起架来,那可是把对手往死里整。

要不然,阿猛怎么会被人叫做阿猛呢?

又有谁能想到,才几年工夫,阿猛就从一头雄狮变成了一只温柔大猫。

啧啧啧。

爱情果然能够改造人啊!

“你想试试么?”

阿猛嘴角一扬,朝严凌挥了挥拳头:“来,切磋两下,让你看看我还是不是从前那个阿猛。”

“哎,别别别……”

看见阿猛那铁一般的拳头,严凌立即就怂了。

“你是你是,我发誓你永远都是那个猛男阿猛!”

严凌连忙道。

“噗嗤……”

“哈哈哈……”

唐笑和闵秋寒看得直乐。

“话说回来,要说改变最大的,难道不是烈子?”

阿猛挑了下眉,搂着闵秋寒靠在沙发上感慨道:“从前你们谁见过烈子待哪个女人温柔过?又有谁见过烈子亲自下厨?那还不是因为笑笑,烈子把从前没干过也没打算干的事儿全都干了……”

阿猛说到一半儿,闵秋寒偷偷在他胳膊上掐了一把,用眼神示意他快别说了。

阿猛不知所然地望向闵秋寒,闵秋寒秋水似的黑眸狠狠瞪他。

阿猛:老婆,怎么啦?我说错什么了?

闵秋寒:还说,还说!你这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么?笨死啦。

阿猛:老婆,我错了……我回去跪搓衣板。

闵秋寒:哼!

两人无声地用眼神交流着。

严凌看了唐笑一眼,打哈哈道:“害,男人为女人改变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儿么?我将来要是结婚了,也肯定会对我老婆特别特别好,让我老婆十指不沾阳春水的!”

阿猛顺势接话道:“行啊,那你倒是赶紧找个老婆啊?你看看你,连个女朋友都没有,还好意思在这儿哔哔……”

“我这不是缘分还没到么?缘分到了我没准立马扯证呢!还不兴我对未来抱有美好憧憬了?你们就瞧着吧,将来我严凌铁定是一位好老公。”

“行啊,我等着瞧!”

唐笑含笑听着,心里知道严凌和阿猛两个人一唱一和的,是不想让自己再去想成烈。

可是,她又怎么能够不想他呢?

她无时无刻不会出现在她的脑海中,房间里每一个角落,她都仿佛能够看到他的身影。

她常常会因思念他而难受到无法呼吸,在听到别人提及他的时候心里一半甜蜜一半痛苦。

可是,这种种情绪,她都只能够自己消化。

她是不愿意给任何一个朋友添麻烦的,更不愿意把负面情绪带给其他人。

于是,便装作对刚才的事置若罔闻,笑着附和道:“凌子,你也三十岁的人了,哪怕不结婚,也该好好谈个恋爱了。”

她当然是希望严凌和严荔荔在一起的,但这事儿,还是得尊重双方的意愿。

她无法勉强严荔荔将怀孕的事告诉严凌,更无法勉强严凌去爱严荔荔。

所以,倘若严凌真的能好好谈个恋爱,她也会为他感到高兴的。

“我倒是想啊,这不是没遇见合适的么?”

严凌一脸苦恼地搓了搓自己的额角说。

“凌子,你这个外貌协会,就非得找个长得比任菲琳好看的是吧?别以为我看不出你这老小子在想什么。”

阿猛揶揄道。

“真的啊?”

唐笑吃惊地看了严凌一眼。

说实话,要找个长相和任菲琳差不多水平的,就挺难,而且很明显严凌还喜欢任菲琳身上那股柔柔弱弱的女艺术家气质——

要找这么个弱质纤纤我见犹怜的美女,不容易啊!

哪怕曾经算是情敌,唐笑对于任菲琳的颜值,也是服气的。

“这个嘛,我其实也……也没要求那么高啦。”

严凌眼神左右飘了飘,对了对手指,心虚地说。

在场三人不约而同地沉默了。

还说要求没那么高,你这心思不都写在脸上了嘛?!

“……所以,你其实这么看脸的?对任菲琳舔了这么多年,完全是因为人家的颜值?”

阿猛无语地说。

“舔什么舔,舔什么舔?说的跟我是条狗似的……我这是一片痴心可昭日月!怎么在你口里说出来就那么难听呢?”

严凌撇撇嘴不爽道。

“噗……”

唐笑拼命忍笑。

阿猛呵呵一声,冷声道:“兄弟,可别把舔狗说的那么高大上!舔了就是舔了,有啥不承认的?”

严凌默了默,心虚道:“……反正,我对她是真心的。我就是喜欢她。”

“你不是有段时间不喜欢她了吗?”

唐笑恍惚记起严凌好像这么说过。

严凌叹了口气说:“我就那么一说……每次当我试图跟别的女人发生点什么,我脑子里又忍不住拿菲琳来作对比,一对比吧,就觉得还是菲琳好,还是菲琳温柔、文静、有气质。”

唐笑:“……”

阿猛无语地翻了个白眼:“得了吧你,不就一小绿茶么。”

“什么绿茶不绿茶的,你再这么说我跟你急啊!”

严凌不满地嚷嚷道。

“来啊,你跟我急啊,来来来,我等你。”

阿猛轻哼一声,捋了把袖子,露出隆起的肱二头肌。

严凌秒怂:“……我不急了哥哥,我一点也不急。”

“噗哈哈哈……”

“哈哈哈哈。”

唐笑和闵秋寒登时又是一阵大笑。

有阿猛和严凌在,客厅里的笑声时不时就会响起,唐笑也与三人许久未见,此时只觉得满心欢喜,无比庆幸有这么几个朋友。

不多时,辛泉端了刚刚烤好的小甜点出来。

有纸杯蛋糕,有彩se 字母巧克力,有蓝莓蛋挞,还有奶油泡芙。

客厅里霎时间充满了甜点的香味儿。

“哇,这个好好吃啊!”

闵秋寒咬了一口奶油泡芙,激动得两只眼睛都快冒出星星了。

“这么夸张的么?”

严凌不信,拿起一根奶油泡芙送到嘴边,立即露出了和闵秋寒一模一样的表情:“我靠,这特么的也太好吃了吧!”

阿猛默不作声的就着闵秋寒的手吃了一口,眼睛一下子睁大了。

“好吃!”

唐笑不是第一次吃辛泉做的甜点了,因此并不惊讶于这些甜点的美味。

只是看到大家能够这么认可辛泉的手艺,还是打从心眼里为辛泉感到骄傲。

“辛小泉,你真棒!”

唐笑笑眯眯地朝辛泉竖起了大拇指。

“大家吃得开心就好……”

辛泉笑容腼腆地说。

他穿着淡粉se 的粗针高领毛衣,身上系着唐笑的樱桃小丸子围裙,额发松软地搭在眼睛上方,笑起来棕绿se 的双眸微微眯起,薄而红润的嘴唇也向两边牵起,又加上肤se 白皙几近透明,身材纤瘦,浑身散发着温和沉静的气息——

这样的他,其实很能够博得女性的好感,毕竟,他看起来不仅没有一丝的攻击力,还特别的有少年感。

就好像少女漫画里走出来的男主角一样。闵秋寒一面咬了口泡芙,一面在心里想。

那么,他是喜欢笑笑的吧?

不然的话,又怎么会出现在笑笑家,这么任劳任怨的做甜点给大家吃呢。

说起来,这个类型的男孩子,也是笑笑学生时代喜欢的。

只是,现在的笑笑……大概只喜欢烈子那种类型的吧?

闵秋寒看看辛泉,又看看笑笑,心里倒是有点儿为唐笑着急。

裴远晟这么多年了,也没能完全打动笑笑的心,现在这个辛泉,他能吗?

闵秋寒作为唐笑的多年好友,倒并不会像阿猛一样,认为笑笑在成烈去世后,就必须应该接受裴远晟,才算是最好的选择。

闵秋寒只希望唐笑找一个和她互相喜欢的男人,在一起开开心心的过日子,不论这个男人是比她年纪大还是比她年纪小,是从事何种职业。

只要她幸福就好。

“谢谢你啦,辛小泉。”

闵秋寒也跟着唐笑这么叫起来。

她对辛泉印象很好,也许是因为女人天生更容易对这类有少年感的男生产生好感吧。

“不客气,应该的。”

辛泉微笑道。

“对了,还没来得及和你介绍呢,这些都是我的好朋友……”

唐笑挨个将闵秋寒阿猛严凌介绍给辛泉。

辛泉也挨个打过招呼,三人态度都十分友好,他也一直维持着单纯无害的大男孩人设。

但是当他与阿猛对视时,尽管对方表情随和,可他还是敏锐地察觉到阿猛眼底的那一丝审视与警惕。

这男人……难道认识他?

不,不可能。

辛泉虽然杀过不少人,但是他非常确定,自己从未暴露过。

不可能有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。

辛泉按捺下心头的那一丝不安,继续朝众人谦和的笑着。

“说起来,咱们的寿星公怎么还没到?”

严凌摸着快要鼓起来的肚皮说,“他要是再不来,我都快被辛小泉做的甜点给喂饱啦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