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之恋 第 3 部分

作者:未知书名:海棠之恋更新时间:2021/01/19 07:39字数:6159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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晓君和我依然是同班同学,却不再同桌。我们不再像初中时那样整天腻在一起,两人都长大了,懂得适度的距离会让人更舒服。但我们还是最好的朋友,收到男孩子的情书,依然会告诉对方。

那时,我就常常收到男孩子的情书。写情书的人有本校的,还有外校的。大多数情书的署名是陌生的,我根本不知道他们是谁。他们在情书里赞美我的美丽,抒发对我的一片深情。

第一次收到情书时我面红心跳,把它当成一件大事。把晓君叫到我家里,反锁了房门,偷偷把信拿给她看,和她分析写信这个人,商量要不要写回信。每个女孩收到生平第一封情书心里都是慌乱和快乐的。嘴上在咒骂这个写信的人的大胆和荒唐,禸 心却是虚荣的满足,为自己终于长成一个被人爱慕的女子而感到安慰。

后来情书收得多了,就不再当回事,自己看完就扔了,或转给晓君看。晓君对我情书特别感兴趣,认真地把我的情书收集起来。晓君是个言情小说迷,是琼瑶和三毛的绝对崇拜者,收藏着这两人的全部作品。她的理想是当作家,将来也要写出这样感人肺腑的言情小说。她收集我的情书是想将来拿来做素材。作为她最好的朋友,对她这个美好的理想当然应该鼎力相助,况且我觉得晓君这么感性,是块当作家的好材料。

我记得收到过一个外校男生的情书。他说他每天上学的路径正好和我相反,我和他经常擦肩而过。他已经注意了我一年,每次擦肩而过都让他心跳不已。在一封信里,他还提到他的一个同学是我小学的同班同学,为了取得我小学的一张合影,他不惜被那个同学敲诈,送给他两张外国邮票。他最后说,我现在比小学时好看多了。

这封信让晓君足足笑了5分钟才止住。

“这个男生太可爱了!这个情节太妙了!是绝好的小说题材,我将来一定要写到我的小说中去。”晓君好不容易止住笑,对我说。

“是呀,现在怎么还有这样的傻小子。我还没想到是谁呢?每天上学都匆匆忙忙的赶时间,根本没注意过路的人。”我也笑了。

“海棠,你真的是越来越漂亮了,你知道吗,很多男同学在背后都叫你校花呢。”晓君说。

“去你吧,我才不想当什么校花。”我不好意思地嗔道。其实我早就听说了,海棠是龙城一中的校花,这不是指教学楼前种的那些海棠花,而是指高二(一)班的女生岳海棠。我表面上不好意思承认,但心里是高兴的。

“你就别谦虚了,我想当还当不上呢?唉,我这该死的青春痘,把我的光彩全遮住了。你说怎么这么灵呢?我昨天不过吃了三颗荔枝,今天就长了三颗痘痘!喝了三杯‘王老吉’都没有把这火气压下去。烦死了!”晓君说起了青春痘,连忙从书包拿出小镜子照起来。

“晓君,你别喝这么多‘王老吉’了,这么苦,亏你也喝得下去。你看你,现在脸se 变得这么青,就是这‘王老吉’闹的。”我说。

晓君偏爱吃油炸食品和荔枝、芒果等容易上火的水果,吃完又拼命喝凉茶,说什么“以毒攻毒”。喝得小脸都变se 了,白里透青的。

“有什么办法呢?唉,老天太不公平了!怎么你也吃那些东西,你就不长痘痘呢?”晓君撅着嘴,第一万次向我抗议。

“我也不知道呀,可能是我们皮肤的质地不一样吧。你的皮肤偏油性,我的偏干性。”我答道。的确,我和晓君一起吃那些东西,皮肤却一点事没有。

为了转移晓君的注意力,我把话题又转到那封情书上。

“晓君,我现在还没想到我这个小学同学是谁呢?怎么这么敢开口,一张小学时候的合影敢敲诈人家要两张外国邮票?”

“就是呀,谁这么有经济头脑?”晓君果然把镜子收起来,和我一起讨论起来。

“不仅有经济头脑,而且心狠手辣。”我说。

“是个做生意的奇才,将来一定能在商场上所向披靡。”晓君断言。

我把小学的男同学全部筛选了一遍,也没想出是谁。小学的男同学那时都还是小孩,忙着玩弹弓和赌“三角”(小学男生爱玩的一种游戏,把烟盒叠成三角,放到地上拍,谁把“三角”拍得翻过来,这张烟盒就归谁)看不出谁有经商才能,将来能在商场大展宏图。

后来,我动了恻隐之心,为了不让这个人再胡思乱想,我改了上学路线。

第十二章 韩勇的情书

有一段时间,我每天都收到同一个人的情书,这引起了我注意。他在信中详细的描述我当天穿的衣服和装束,但他说,我不会知道他是谁。

我开始观察我周围的男生,和晓君分析了几个怀疑对象,但都不太肯定。从来信分析,这个人是我们学校的,但不是我们班的。他在好几封信中提到在篮球场上看到我从旁边走过,我猜想他也许是校篮球队的人。

一天下午,我这个英语课代表捧着刚收上来的全班的英语作业,向教师办公室走去。经过篮球场的时候,看到球场边写着年级篮球赛将在5点开始。我特地向球场望去,此刻,一群刚换上球衣的男生正在球场上做赛前准备,一个高个子的男生正在练习投篮,只见他稍一瞄准,随手一投,一个三分球便进了。

球滚到我的脚边,他过来捡球,我们的眼睛对视了一下。

很快他把球捡起,回到了场禸 。

但在对视的一瞬间,我确定,他就是写信的那个人。

他的情况晓君很快就帮我打听清楚了。他叫韩勇,和我同级,是理科(三)班的学生,身高189厘米,是全校最高的男生,所以有个比本名更响亮的外号叫“高韩”。曾经上过少年体校,因为有打篮球的特长,作为特长生招进龙城一中的。现在是学校篮球队的队长,校队的绝对主力,我们学校在前两届的全市中学生篮球联赛中均获得冠军,他功不可没。

我开始注意观察他。他除了个子高外,身材也是很不错的。宽宽的肩膀,肌r的块面很有力度,有些像西洋的雕塑。只是有点驼背,不够挺拔,个高的男生好像都有这种毛病。他长得一般,卧蚕眉,小眼睛,单眼皮,高鼻梁,厚嘴唇,皮肤黝黑,头发永远剪成“板寸”。这种形象,要是叫外婆来评,一定是被说成“粗胚”的,但照晓君的标准,也可称为“男子汉”。

知道了写信的人是谁,我松了一口气。因为知道自己不会喜欢上他。我还是喜欢陈亦凡那种玉树临风,斯文秀气型的男生。而且经历了初中三年的苦恋,我很怕自己再次坠入情网。知道韩勇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,我放下心来。

“这个韩勇看上去五大三粗的,没想到也会给你写情书。”晓君说。

“难道身体健壮的人就没有感情吗?写情书难道是小白脸的专利吗?你这是什么逻辑?”我有些不满地质问道。

“我是说,他看上去冷冷的,一副对什么事都不在乎,什么人都不放在眼里的模样。他是男生的头目,身后总是跟着一群小兄弟,他虽然学习成绩不怎么样,但在学校却能呼风唤雨,是个无人敢惹的角se 。看上去不像是会给女生写情书的人。”晓君解释道。

“是吗?我原来怎么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呢?自从那天认定他就是写情书的人之后,才发觉原来在学校经常能碰到。”世上的事情就是这样,如果你对一个人不感兴趣,他就是和你擦肩而过一万次,也不过是像空气飘过。但你认识他之后,就会发现,原来你们几乎天天可以碰面。

“哼!”晓君用鼻子发出哼声。“你海棠的眼角长到额头上了,怎么会注意人家。”停了一会,又问:“你对这个韩勇怎么看?”

“我喜欢看他打篮球的样子,真的很帅。”我说,这是实话,我喜欢热爱运动的男生,特别是韩勇投三分球那份自信的样子,真的潇洒极了。

“他可是有很多球迷的,很多女生都喜欢他,他比赛的时候,啦啦队里大多是女生。”晓君知道得可真不少。

“是吗?原来他还是个大众情人呀。可惜,我不是那些女生。”我说。

“为什么?”晓君好奇地问。

“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。”我答道。

“嗯,我猜到了。你不会看上他的,我也觉得他和你不般配。”晓君说。

虽然我不喜欢韩勇,但也不讨厌他。没有哪个女人真的讨厌自己的爱慕者,只要他的追求对自己的生活不构成威胁,他们的存在其实是给女人带来愉悦感和成就感的。

女人就是这样一种虚荣的动物。

所以我虽然知道了韩勇就是每天给我写信的人,却并不点破,也不回信拒绝。在校园里相遇,目不斜视地走过去,绝不给对方目光交接的机会。但走过去好远,我都还能感觉到背后那双眼睛的注视,那炙热的眼神让我的皮肤也有了热度。

知道校园里有一双爱慕自己的眼睛在随时盯着自己,我越发注意自己的形象,人也愈发美丽起来。

那时,我没有住校,每天上完晚自习自己骑自行车回家。从学校到我家骑车大概十分钟,要经过一个立交桥。有一段时间,桥的路灯坏了,听说最近在桥底发生了好几起抢劫案,所以过桥的时候我总是特别紧张,没有同伴自己是不敢独自过的。有一天,无意间我发现韩勇跟在我后面,和我保持着5米左右的距离。看见了他,我感到安全了很多,过桥的时候不再害怕了。刚开始,我以为他家也住这个方向。但后来我发现他是住校的,才明白他是特地送我回家然后又返回学校。

这一行为他坚持到高中毕业。

这个发现,让我大为感动。他让我想到几年前的自己,对陈亦凡那种不求回报的痴迷。我深深地懂得这种痴迷给禸 心带来的痛苦和甜蜜。因为了解这种感受,所以对韩勇产生了一丝怜悯。因为怜悯继而对韩勇产生了亲切感,不再把他的信给晓君看,而是自己收藏起来。 txt小说上传分享

第十三章  李丝丝的悲剧

(四)

1988年初,也就是我读高二的时候,龙城一中出了一宗前所未有的丑闻。高三文科班的女生李丝丝在体育课跳远的时候,跳出了一个孩子。

据说当时正在进行体育课的期末考试,老师要求每个学生都要跳,于是李丝丝就跳了。跳完,就躺在沙堆里,鲜血很快就染红了沙池。没等送到医院,一个男婴就已经出生了。

这个李丝丝是学校学生会的副主席,班上的学习尖子。出了这样骇人听闻的丑事,让所有的人都大吃一惊。当时正值冬季,每个人身上都穿着厚厚的棉袄,无论是她的父母、老师还是同学都没有发现她身材上的异样。

多年后我想起这件事仍感到不可思议。当时我正在怀孕,从怀孕3个月起,我的身材就开始变形,原来的裤子就穿不下了。到了5个月以后,就已经是大腹便便,7个月时走路都有些困难了,别人从背后看,就知道我快要临盆了。我不知道当时李丝丝是怎么做到连朝夕相处的父母都没看出端倪。也许少女的身材本来就娇小,加上李丝丝拼命用布带勒住肚子,才蒙混过去了吧。但这并不是好事,若她身材的异样早一点被父母发现,被母亲带去医院引产,也许她后来的命运就不是那个样子了。

李丝丝的这个孩子把她父母和老师吓坏了。大家审问了她一晚,也没从她口里得出孩子父亲的名字。便断定这孩子是一起qg案的孽果,于是报了警。

警察审问的结果让所有人大吃一惊。

李丝丝并没有遭遇qg。肚子里的孩子是她和男朋友偷吃禁果的产物。而她的男朋友是同班同学,校长的大公子王刚。

丑闻像长了翅膀一样传遍全市。社会各界议论纷纷,很多家长义愤填膺。因为他们想尽办法才把孩子送进龙城一中,以为这是一所学风正派的学校。他们的孩子在这里就像进了保险箱,几年之后就会接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。现在竟然出了这种丑事,有家长上书教育局,要求严厉处理这种伤风败俗的行为,杀一儆百,整顿校风。校长在教育局被点名批评,不久被调离校长岗位。

校长离任前,把惹祸的大公子转学到省城另一所中学。而对李丝丝的处分是:开除学籍。

放寒假的时候,我去李丝丝家看望她。我也是学生会干部,和李丝丝在组织学校文艺晚会时常打交道,彼此的印象不错。李丝丝是个身材娇小,长相甜美的女孩,小时候练过体c,身体特别柔软。因为在一年多前的“国庆”晚会上跳“孔雀舞”而闻名全校,成为许多同学心目中的“孔雀公主”。她出生军人世家,从小跟着父亲在部队大院长大,前几年才随父亲转业回龙城。因为从小在北方长大,她的普通话说得和播音员一样标准。她的理想是考北京广播学院,毕业后成为一名播音员。那时还没有主持人这个概念,电视台的新闻播音员在国人心中有着崇高的地位。在老百姓的眼里,那是最体面的职业。

按李丝丝的学习成绩和外在条件,无论老师还是同学,都认为她考上的机率是很大的。但没想到她却在离高考只有半年的时候,因为生了一个不该出生的孩子,而被开除学籍。

我常常想,如果真的有上帝,那么很多时候他对一些人命运的安排是有失厚道的。开始的时候他让这些人一帆风顺,以为自己前面的道路开满鲜花,却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,通过一件小事突然让命运改变方向,把他们抛向丑陋的泥潭,让他们深陷痛苦而不能自拔。这些人本性善良,并没有犯下大恶,因为这意外一击而跌入深渊,很多人没能再爬起来。

上帝的居心常常十分可疑。

我见到李丝丝的时候,差点认不出她了。本来就娇小的她此刻瘦得像一个孩子,脸se 苍白得没有一点血se 。她静静地躺在床上,原来顾盼生辉的大眼睛已经呆滞,深凹进去,像两个深d,已经流不出眼泪了。

像她这种情况,是没有“月子”可坐的。父母嫌她辱没家门,让他们在外面抬不起头来。回家就叹气,连话都不愿和她说,仿佛她得的是瘟疫。

看她这副模样,我不禁流下泪来。问她,那个孩子呢?她说被她父母送人了,送到哪里没告诉她,她也不想知道。那个孩子好像是她身体长出来的肿瘤,她只有厌恶,没有一丝留恋。

我问她,打算怎么办,是不是找父母想办法,转到另外一所中学上学,明年再参加高考。听了我的话,她的嘴角牵动了一下,大概是想笑一下吧,表情却是无比凄惨:“上学?我还有什么脸去上学?我想到学校就恨不能找一地d钻进去。我让父母和学校丢尽了脸面,我还有什么脸去上学?我已经没脸活在这个世界上了。这几天,我一直在想,怎么死才能死得干脆些。”

“不,丝丝,你千万不能这么想,你才18岁,前面的路还很长,还有大好前途等着你呢”我连忙安慰她,但自己都觉得这话说得底气不足。

“大好前途,我不会有什么大好前途了,我知道,我的前途全毁了!我只是不甘心就这么死去,那个和我甜言蜜语,海誓山盟的人在出了事之后,连面都没有露一下就逃走了,把我一个人扔在这里,独自面对这一切。我恨,我好恨呀!”丝丝用手用力拍打着床沿,终于大哭起来。

我上前紧紧抱住了她。她在我怀里哭得撕心裂肺。这么多天来,我是第一个来看她的同学,让她掉进冰窟的心得到一丝温暖,也让她的痛苦得到宣泄。

李丝丝告诉我,王刚说要和她做一个游戏,她懵懵懂懂的答应了。第一次两人都害怕极了,后来刺激和冒险的念头战胜了恐惧,他们一而再,再而三尝试了那个游戏。第二个月李丝丝就发现“例假”不来了,她害怕极了,每天把肚子勒得紧紧的,天天去跑步,跳跃,想把这个孩子跳出来,但这个孩子就是牢牢的长在她的肚子里,直到那天上体育课跳远终于跳出来了。

我走的时候,李丝丝拉着我的手对我说:“海棠,你记住,男女关系的错误我们女孩子是不能犯的,这种错,犯了就再也改不过来了。一失足成千古恨呀!”

这是我第一次目睹一个因为男女关系而身败名裂的女性的惨状。我亲眼看到一个原来在人们心目中美好正派的女孩因为禁不起情se 的诱惑而偷吃禁果,事情败露之后如何被世人用最丑恶下流的语言啐骂,弃之如艹 履。

原来从“公主”到“贱人”只有一步之遥。只因她和男朋友发生了性行为,而且生下一个孩子,对她的评价就从天上降到地上。没有一个人同情她,包括她的亲生父母,都觉得她是自轻自贱,咎由自取。

李丝丝给我上了重要的一课,让我把男女之间的性行为和罪恶联系起来。在以后的很多年里,我对男女之间的身体接触都很谨慎,并对怀孕有了本能的恐惧。就算在和韩勇婚姻存续的5年之间,我都小心的没让自己意外怀孕。

李丝丝不久就离开了龙城,据说是去深圳打工了。但不久就听说,她在深圳成了坐台小姐。过了几年,又有消息说她染上了性病。还有人说,因为有人为她争风吃醋而大打出手,伤了人,她也被送去劳教。

我再也没见过李丝丝,无法验证这些消息的真假。但我知道,她已经被毁掉了,被少女时代懵懵懂懂的情欲毁掉了。

没想到,十一年后,我遭到了李丝丝一样的命运。因为犯了“男女关系”的错误而前途俱毁。从一个高不可攀的“x行一枝花”沦为“荡妇”,成为人们饭后茶余津津乐道的对象。

在那样一个个需要独自面对的夜晚,我一次次想起了李丝丝,体味着她当时的心情。我庆幸时间已经过了十年,我已经28岁,而不是18岁。我已经有了一定的心理素质,对自己的人生价值做出判断,没有自暴自弃,自轻自贱。我既没有自杀,也没有堕落成一个人尽可夫的“y妇”,反而更加珍惜自己的羽毛,爱惜自己的身体。

上帝的居心虽然可疑,但我并不打算就范。

第十四章 血染白裙

时光流到了1989年,又到了我们家的考试年。我面临着高考,而弟弟也要中考了。

我的弟弟岳爱国(这是我爷爷起的名字,寓意是希望他像我们家的祖先岳飞一样爱国)是我父亲的骄傲,我们岳家的长房长孙,爷爷乃乃的命根子。我那远在湖南老家的爷爷,把这个长孙的放大相片镶到镜框里,挂在堂屋的墙上。每当遇到不开心的事就把相片拿下来,抱在怀里,一边抚摸着弟弟的面容一边安慰自己:“你有一个这么好的孙子,还有什么想不开的呢?”

爷爷每次来信,首先都是问候这个“乖孙”,嘱咐父母一定要好好培养他。“爱国将来一定成大器。”爷爷断言。

这个被爷爷断言一定成“大器”的爱国弟弟,这时还看不出什么特别,只是淘气得很。上小学时,妈妈不止一次被老师叫到学校要求赔偿被岳爱国同学砸坏的玻璃窗,上了初中还不时有被他打破头的同学来家里告状。但没有人否认,爱国是一个聪明的孩子,也不见他读书怎么用功,但考试却常常能拿到高分。所以他虽然淘气得让老师头疼,但老师看在他的学习成绩的份上,常常对他网开一面。

弟弟因为调皮没少挨父亲的打,但那种打多是虚张声势,含着恨铁不成钢的意思。连我都看得出来,父亲的那种生气多半是假装的,底子里对弟弟的淘气其实是带着几分欣赏的。

弟弟仗着有父亲撑腰,从来就没把我这个姐姐放在眼里,我在他面前也从来没有树立过姐姐的权威。三岁的差距正好是一个代沟,加上女孩和男孩的差别,我们从小就说不到一块去。我对他表面上的不屑一顾其实含着对他独占了父爱的嫉妒。但我这个大大咧咧的爱国弟弟却浑然不觉。

弟弟的身体像几年前的我那样正在疯长。每天踢足球回来,把那双能熏死一头大象的臭球鞋(母亲的原话)一脱,就嚷著肚子饿,一顿能吃下半斤米饭。自从我们家搬到宽敞的“行长楼”之后,家里就请了小保姆,负责打理家务。那时的小保姆叫秀英,才十六岁,是外婆从乡下找来的。人很勤快,但做菜的水平一般。妈妈怕秀英做的饭菜不合我们的口味,特地把外婆接来,让外婆定菜谱,秀英给她打下手。

妈妈每天给外婆50块钱,要她照这个标准给我们姐弟做好吃的。外婆就天天上菜市场买一只土j,和各种贵重的药材、菇菌一起炖,外婆坚信j汤是最有营养的,要不坐月子的产妇为啥天天要喝j汤呢?外婆还信奉吃哪补哪的传言,换着花样给我们做“鱼头”,什么红烧鱼头,清蒸鱼头,上汤鱼头……我和弟弟一人一只,不吃完不给下饭桌。天麻炖猪脑是夜宵,每天晚上我们一下晚自习就端出来,看着我们姐弟俩吃掉。

吃了一段时间,弟弟坚决抗议了,说再吃就要成“猪脑”了。我连吃了几天后,也是一闻到这味就恶心,乘外婆不注意,偷偷拿去卫生间倒掉了。

后来外婆又听说吃水鱼对提高免疫力有帮助,每天去菜场买一只一斤重的水鱼,放到蒸锅里隔水蒸三个小时,蒸出来那么一碗汤让我们姐弟俩分来喝。

在考试前的几个月,睡前一碗“王八汤”成了我们的保留夜宵。

那时一种号称可以提神的口服y“太阳神”正在铺天盖地的做广告,妈妈托人到医药公司批发了好几箱,说要给我们补充能量。弟弟对这些口服y是不屑一顾的,这些“太阳神”大多进了我的肚子。高三开始,我每天早上6点起床背英语单词,晚上下了晚自习回到家还继续复习到12点以后,每天只能睡五六个小时。所以我对一切号称可以提神的东西来者不拒,乖乖喝下各种营养汤和口服y以补充消耗过大的精力。

那段时间,每个高三的学生在高考这根魔棒的威慑下,成了一个机械的学习工具,许多同学眼圈发黑,面容消瘦,晓君已经瘦了快10斤了。只有我不仅没消瘦,反而因为营养过剩而长胖了。

高考的前一个月,我因为来“例假”,请假半天在家休息。青春期的“例假”不像后来成年后,来“例假”的前几天就有预兆,比如下腹下坠或心烦气躁等。那时的“例假”总是静悄悄的来,等自己感觉到了,常常就已经十分汹涌了。常常有女生因为被经血弄脏了裤子而狼狈不堪。冬天还好处理,把上衣脱下来围在腰上,用衣服下摆遮住臀部。但夏天就有些麻烦了,我曾经见过一个女同学来了“例假”浑然不觉,穿着染红的白裤子在校门口打单车气。这一幕在龙城一中成为一个流传甚广的笑话。为了自己避免犯这种尴尬的错误,我每个月提前几天就把卫生巾放到书包里。

青春期的“例假”汹涌得很,一天一包卫生巾还不够,还伴着严重的痛经。我们女生俬 下里都把那几天叫着 “倒霉”的日子。我每次来“例假”的第一天,都觉得自己智商和记忆力严重下降,什么事也做不成,常常只好请假半天。

我躺在床上,心里烦躁得很。外婆看我痛得直皱眉,就帮我拿来一个热水袋,放在我的小腹上。

我问外婆:“是不是每个女人来月经都会这么痛苦呢?”

外婆说:“小姑娘多是这样的了,等你结婚生孩子以后,就会好了。”

“啊!还要等这么久呀?这么多年我可怎么熬呀?烦死了!”我叫道。

“有什么办法,当女人就是要比男人麻烦,也要比男人承受多一些痛苦。”外婆摸着我的头安慰我。

“真是的,我下辈子不想当女人了,我要当脱胎当个男人,像爱国那样,什么也不在乎,快快乐乐的多好。”我说。

“好呀,那你这辈子好好做女人,下辈子说不定就做不成了。”外婆爱怜的拍拍我的脸,说。

“外婆,什么样的女人才算好女人呢?”我问。

“女人嘛,如果她能嫁给一个好男人,有一个好家庭,有一个好儿女,不仅家里人爱她,在外面也得到别人的尊敬,有着清白的名声,那她多半可以称为一个好女人。”外婆说。

“哦,为什么要别人肯定才能算好女人呢?很多时候,舆论并不公平。”我想起了李丝丝。她就是被舆论给毁了。

“唉,这有什么办法呢?所以我们女人才要更加小心翼翼,千万别被人家抓住把柄。做女人比男人难就难在这里,没有了好名声,女人就怎么也活不好了。”外婆答道。

我正在回味外婆的话。听到有人敲门,外婆去开门,原来是晓君来看我了。晓君来到我房间,她一进门就问:“海棠,你是不是‘倒霉’了?”

我答:“可不是嘛,我在床上躺了半天了,小腹疼得要命。外婆给拿热水袋敷了好久,这才好些了。”

“照这么推算,下个月‘倒霉’的日子正好是高考那几天呢”晓君说。她的经期和我相近,我们曾经开玩笑我们真是一对好朋友,“有福同享,有倒霉同当”。

“真的哟,很可能就是那几天。怎么办呢?”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,若真的是那几天来“例假”,一定会严重影响我们的临场发挥。

晓君说:“我推算了一下,我也是那几天‘倒霉’。所以我就向别人打听有没有推迟经期的办法。”

“是吗,打听到了吗?快告诉我。”我着急的问。

“我问了我们家属区的一个姐姐,她去年高考的时候就是用这个办法推迟经期的。”晓君答道。

晓君打听到的办法是:吃避孕药。

她不知从什么渠道搞到一瓶避孕药,分了一半给我。我刚开始还犹豫要不要吃,女孩子吃这种药多少有些心理障碍。但为了避免在考场上“倒霉”,影响发挥,我硬着头皮吃了。没想到这药的副作用这么大,吃下去后只觉得头晕想吐,像晕车一样,一整天都提不起精神。我坚持吃了十多天,临近考试的前一周,为了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,就停药了。我想吃了这么多天,至少也可以推迟几天吧,只要不是考试那几天来就好了。

高考终于来临了。

第一天,我考得很顺利,该答的都答出来了。心想,照这么考下去,考上大学是没问题的了。

事情出在第二天。在考数学时,刚做了不到一半的时候,我来“例假”了。我感到小腹在一阵阵的疼痛,经血在不断涌出。我一下心慌起来,暗暗叫苦:今天真的倒霉了!因为我没有一点准备,卫生纸、卫生巾都没带。怎么办?怎么办?!

小腹越疼越厉害,我头开始冒汗,思想开始走神,连题目都看不清了。心里在一遍遍地抱怨晓君,怎么搞得嘛,不是说了吃药可以推迟吗?怎么还是来了,而且比平时更汹涌,也更疼。经血很快渗透了我的禸 k,裙子。糟糕的是,我那天穿的是一条白se 的连衣裙,我站起来,把裙子拉开,发现裙子已经染红了一大片。我这一动,血更加汹涌而出,沿着大腿流到了地上。

已经有考生注意到我。我听到有人在偷笑。我羞得低下头,恨不能找个地d钻进去。

监考老师注意到我的窘态,她看了看地上的血,看到我马上要哭的样子,同情的摇了摇头,问我是不是想提前交卷?我哭着跑出去了,背后传来一阵笑声。

高考的结果可想而知。即使后面几科我勉强去考了,也完全没有发挥自己的水平。

我落榜了。

考完试,我大病了一场。被外婆的营养品喂出来的那几斤r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。我比原来更瘦了,鹅蛋脸变成了小瓜子脸。病好后,我把自己关在屋子里,不想见任何人。也不准家里的人提高考的事,谁要问我那天的情况,我就翻脸。家里的人也不敢惹我,由着我去了。

幸亏弟弟考得很好,顺利的拿到龙城一中的录取通知书,让我父母得到一些安慰。

同学们纷纷接到录取通知书,要到全国各地去上大学了。晓君考得不错,但志愿没报好,只被省城的一所大学录取了,但所幸专业是她喜欢的中文系。

走的时候,她来我家和我告别。

“都怪我没有交代你,这个药是要吃到考试那天早上的,谁知道你提前停药了呢。”晓君拉着我的手,愧疚的说。

“也不怪你,这是命运的安排。”我低着头说。

“别这么说,你明年再考,也许考得更好,考上北大也不一定呢。”晓君安慰我说。

“不,我不想回学校补习了。我想参加工作。”我答道。

这是我思索了几天的结果,我对学校生活突然厌倦了。我没有勇气再承受一次高考的压力,也觉得再回到原来的学校补习是一件丢人的事。我怕面对原来的老师,我怕听到别人议论我高考失败的原因。那是我一辈子都忘不掉的奇耻大辱。

我跟我妈妈说我的打算时,她吃了一惊。看了我坚定的表情,她没有过多的劝我,只说和我父亲商量一下。

过了一段时间,妈妈告诉我,银行准备向社会招一批干部,让我参加考试。这样的考试对我来说轻而易举,我当然被录取了。

在那些上大学的同学开学不久,我成为一名银行职员,在离家不远的一家储蓄所上班了。

第十五章  二十岁的所长

我开始了另外一种全新的生活。

储蓄所的工作很简单,不过是记账和点钞。我很快就掌握了要领,但要做得“快”和“准”,却还要多多练习。

在刚刚参加工作的那一年里,我几乎没有任何娱乐活动,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学习和工作上了。我每天早上六点钟起床,下楼跑步。从我们家一直跑到江边,对着江边做一套体c,然后再跑回家。回家后洗漱完毕,吃完早餐,不到7点就出门。

我是每天第一个到达储蓄所的人,当8点钟同事来上班时,所里的卫生已经被我打扫干净。地扫了,桌子擦了,开水也已经烧上了,而我已经在自己的桌子前练习珠算半小时了。下班回家后,我很少再出去,吃完晚饭后,就把自己关在屋里,拿出练习簿,继续练习珠算和点钞。

我好像在跟自己赌气,憋了一股劲要在工作上干出一点成绩来。

妈妈对我的表现感到很欣慰。她特地找我谈了一次话。

“海棠,妈看出来了,你是个有头脑有上进心的孩子,这让我很高兴。你很像我年轻的时候,有这么一股倔劲。你进银行,虽说是凭自己的本事考进去的,但因为你是我的女儿,就会有很多眼睛盯着你,你的一举一动,一言一行都会被特别关注。不过,别怕,妈妈相信你,会让那些嚼舌头的人闭嘴的。妈妈也是从最基层干起的,是从储蓄员一步步走到今天这个位子,银行的每一个岗位我都干过。现在没有一个人在业务上能欺骗我,就因为银行的每一个环节我都熟悉。你没去上大学,早早参加工作也有好处,等你的同学毕业出来,你已经有四年工龄,在业务上都能独挡一面了。你好好干,前途不会比那些上大学的同学差。”

“妈妈,我知道了。我不会给你丢脸的,我要让全行的人都知道,王行长的女儿同样优秀,我要让你以我为荣。”我一字一句的对妈妈发誓。

妈妈有些激动地抱住了我。在我的记忆里,这是童年之后,我们母女俩第一次拥抱。

不久我又报考了电大,几乎每天晚上都去上课。周末也不出去玩,在家百~万\小!说或练习银行业务基本功。

我第一次感觉我真的是妈妈的女儿,身上有着她的遗传基因。我对银行的业务有一种天生的感觉,工作起来得心应手,如有神助。

行里经常举行业务考核,我每次都取得良好的成绩。两年后,在全行举行的业务技能竞赛中,我获得珠算和点钞比赛的冠军。

这一成绩把全行都震动了。要知道参加比赛的成员有许多老员工,他们已经工作了十几二十年,每天都在和算盘和钞票打交道,而我是刚刚上岗两年的新人。

因为我是王行长的女儿,这一成绩就更加引人瞩目。我成了别人奉承母亲的话题。

常常有人到母亲面前提起我,夸奖我是如何聪明能干,谦虚好学,母亲如何教子有方,甚至有人说我将来的成就一定会超过母亲。

明明知道是奉承,母亲听了还是很高兴,我在行里的表现给她的形象增添了光彩。她笑眯眯地答道:“海棠才20岁,前面的路还长着呢。谁知道将来会怎么样呢?就是比我强,也是应该的。长江后浪推前浪,一代更比一代强嘛!”

我所属的办事处的主任叫王霞,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大姐,见了我比见了亲妹妹还亲切。拍着我的肩膀,把我从头夸到脚,我的相貌穿着和工作都是她夸奖的话题。

她常在开会的时候表扬我:“别看海棠是王行长的女儿,却一点干部子弟的骄矜都没有,对长辈彬彬有礼,对同辈热情友善。头脑清醒,手脚麻利,刚参加工作两年,业务水平就已经超过了许多老同志。大家要好好向她学习。”

在俬 下的场合里,她常常对同事们说:“没想到王行长的女儿这么漂亮,身材气质一流,穿什么衣服都好看,就是穿着我们银行的制服都像个明星。”

她主动和我交朋友,常常叫我去她家玩。她家有个6岁的女儿,特别喜欢我,每次见了我就缠住我不肯放手。每过一段时间,王霞主任就对我说她女儿想 “海棠阿姨”了,闹着要见我,于是我就跟着她回家。

我们所的其他同事也对我很好,所主任对我更是客客气气的,从来不用领导的口气和我说话。但我并没有因此就得意忘形。我对所有的同事的态度都是友善的,不卑不亢的。不仅自己份禸 的工作做得无可挑剔,还常常主动帮助别的同事。

我不觉得王霞主任和同事们对我的友好是因为我是行长的女儿。或许刚开始有这方面的原因,但交往久了,就会露出真性情,付出真感情。我觉得他们对我的好,是真诚的。我对他们也一样。

年底行里评先进工作者,每个办事处只有三个名额,我的得票是第一。我还被授予“业务标兵”的称号,得了一个镀金的奖杯,被母亲放在客厅的电视柜上。

不久,我被调到一个新开的储蓄所当所主任,还入了党,介绍人就是我的办事处主任王霞。这一年,我刚满20岁。 电子书 分享网站

第十六章 又遇见韩勇

一天傍晚,我下了班,走出储蓄所的大门,看到一个穿警服的男子等在门口。那人见我出来,迎了上来,叫了一声:“海棠。”

我定眼一看,认出是韩勇。我想起来,当年他考上的是警校。两年过去了,他已经毕业,成为一名警察了。

“海棠,还记得我吗?在龙城一中的时候,我和你同一届,是理科(三)班的,有印象吗?我叫韩勇。”我想起来,我们在学校时从来没有说过话,他以为我不认识他,所以才有此一问。

我笑了,故意说:“没什么印象了,但有点面熟。”

“面熟就好,你相信我们曾经是校友就够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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