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人,天生是尤物 第 1 部分

作者:未知书名:女人,天生是尤物更新时间:2021/01/24 00:44字数:6442

  

《女人,天生是尤物》第一部分

高跟鞋的妙处是使女人的双茹猛挺,盖不猛挺不行,不猛挺则非摔筋斗不可。而且一旦挺出,直指臭男人双目,使臭男人油然生出捧而咬之之念。这非关猥亵,女人们的目的就是如此,臭男人们的希望也是如此。你不如此,女人说你木头,同类说你木瓜也。而小脚则达不到此目的焉,试看哪个老太太走路,不是八字斜拧,百美全失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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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生尤物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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圣人曰:“人之异于禽兽者,几希。”这“几希”到底是啥,言人人殊,大学问家对此解释甚多,汇集起来可写一火车书。有人说其差别在于“火”,人类知道用火,禽兽则不知焉。有人说其差别在于“工具”,人类知道用工具,像造个汽车坐坐,禽兽则不知焉,只好仍用四个蹄子乱跑。又有人说其差别在于“言语”,人类会哇啦哇啦讲话,或谈情,或造谣,很是热闹,(试想,一个人类不会讲话的世界,将是啥模样哉?)禽兽却只会gan嚎,什么话都讲不出来,谈情靠磨鼻子,造谣则gen本不可能也。

这类说法,太多太多,三天三夜也说不完,皆有其真理在焉。于是,柏杨先生再加上一条曰:其差别在于“爱美”。人类爱美,禽兽则不然,这一点“几希”,非常重要,不信的话,谁见过哪一只公鸡非闹着要做一套全毛料西装不可?又哪一只母鸡非闹着要买一件貂皮大衣不可乎耶?爱美似乎是人类之所以成为人类的重要特质之一,而以女人为尤甚,连我们这个讲道德说仁义的国度,从前口头上硬是不敢谈女人,不敢谈美,现在也败下阵来,大谈女人,大谈美了矣。一个中国女孩子在英国伦敦当选为第二名世界小姐,使全世界中国人和华裔外国人,对英国人的观感,都为之一变,这真是五千年传统文化中所没有的。无怪有些年高德劭,道貌岸然的圣崽们龇牙,盖他们善于偷偷摸摸,鬼鬼祟祟;一旦成了艺术,便受不住。

其实一个“世界小姐”gen本算不了啥,想当年特洛伊城之战,打了个天昏地暗,血流成河,那一战乃人类历史上惟一可赞扬的一战。盖所有的大战,人们往往不知道到底为了啥?政治领袖和军事领袖总是把真正的目的隐藏在背后,嘴巴猛喊为了正义,为了救国,弄得战死的人见了阎王爷都不好报到。只有特洛伊城之战,人们心里明白——硬是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。看起来,俄国没有用飞弹进击英国,以报选出中国小姐的一箭之仇,已经很客气啦。

漂亮女人,可以把男人的魂都勾走,元微之先生称这种漂亮女人为“尤物”,而评之曰:“大凡天之所命,尤物也。不妖于身,必妖于人。使崔氏子(崔莺莺小姐)遇合高贵,乘宠娇,不为云为雨,则为蛟为龙,吾不知其所变化矣。昔殷之辛,周之幽,百万之国,其势甚厚,然而以一女子败之,溃其众,屠其身,至今为天下僇笑。”元微之先生这家伙对天仙化人的崔小姐始乱终弃,还振振有词,这种恶棍嘴脸,教人恨不得头往南墙上撞。但在另一个角度看,他阁下这一段话,却有其道理,盖一个女人如果太漂亮,那简直是不得了,如果再遇上有元微之先生这种毛病的人,那就简直是更不得了也。

爱美是人类的天xing,尤其是女人的天xing,连老天爷都束手无策。但首当其冲的,似乎不是她们的玉貌,而是她们的玉脚。其中学问,研究起来,深奥难测。盖谈到女人的脚,中国女人可以说倒了天下之大楣,中国人最喜欢吹五千年传统文化,跟一个破落户爱吹他八代老祖宗当过宰相一样,谁听过破落户吹他八代老祖宗有羊癫疯乎。是以对于女人缠小脚一事,中国人吹五千年传统文化时,从不去碰,偶尔一碰,也汗流浃背,老羞成怒。偏偏英格丽·褒曼女士主演的《六福客栈》里,亮出小脚镜头,这一揭疮疤,揭得大人先生受不住。先是拒绝在台湾拍,继是拒绝在台湾演,结果啥也没有用,只好来个阿q,剪了几个镜头。呜呼,该片在洋人国演时,小脚已暴露了个够,而在台湾演时去掉它,不是掩耳盗铃是啥哉。现在中年人的母亲,哪一个不是小脚?即以柏杨夫人而论,亦是三寸金莲,柏杨先生早已看得头昏脑涨,便是再在银幕上多看几眼,也不觉得有什么特别也。

每一想起女人小脚,我就觉得中国人实在有点异禀。一个画家朋友曾告诉我曰:中国人思想飘逸,洋大人思想实用,君不见东西神仙不同之点乎?土神仙腾云驾雾,洋神仙则笨得多矣,必须在背后生上两个翅膀。实在说,那两个翅膀生得实在别扭,第一、睡觉不舒服。第二、飞得久啦,岂不太累?土神仙腾云驾雾,就惬意非常,想到哪里就到哪里,不出门则和常人一样的可以大玩特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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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生尤物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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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论神仙中国占优,但论到女人的玉脚,则洋人占优。为了爱美,首先在女人脚上打主意,中外华洋,人同此心,心同此理。只是中国人却想不出一点高级的办法,竟把光致致的双足缠得稀烂,不但rou烂,而且骨烂,不但骨烂,而且还跟有些大家伙的训词一样,臭而不可闻也。

柏杨先生认为中国人有点异禀,与爱不爱国无关,务请王孙公子们勿气,我说的有点异禀,乃指缠小脚而言,在这方面,洋大人比较高明。他们发明了高跟之鞋,真是令人脱帽,虽然高跟鞋同样有它的毛病,像挤出鸡眼,磨出老茧之类,但总比缠脚有学问。而且回到家中,穿上拖鞋,也可舒散舒散,轻松一阵。故曰: “高跟鞋是有期徒刑,因它仍有自由的一ri。缠脚是无期徒刑,永远在痛苦之中。”

高跟鞋的妙处是使女人的双茹猛挺,盖不猛挺不行,不猛挺则非摔筋斗不可。而且一旦挺出,直指臭男人双目,使臭男人油然生出捧而咬之之念。这非关猥亵,女人们的目的就是如此,臭男人们的希望也是如此。你不如此,女人说你木头,同类说你木瓜也。而小脚则达不到此目的焉,试看哪个老太太走路,不是八字斜拧,百美全失乎?

女人穿高跟鞋,风度翩翩,走起路来噔噔噔噔作响,能把臭男人的心都要敲碎。迄今为止,男人有橡胶底鞋,而女人一直没有,恐怕有其心理作用在焉。哪个漂亮女人昂然而过时,不想惹人多看几眼,而宁愿默默无闻耶?

但在脚的美化上,中国人的脑筋似乎有点僵硬;尤其是在高跟鞋上,中国人更不可原谅。古时女人穿的是木屐,为了漂亮变花样时,不是高其跟,而是脚尖脚跟一齐高,看一看ri本的木屐便可恍然大悟,盖前面有一齿,后面也有一齿,穿到脚上,仍平平如故,与平底鞋无啥异也。后来到了宋王朝,大概金兵南下,国势殆危,木屐全部运到ri本传种,(以目前情形看,准是如此。)中国人才改穿鞋子。但在高跟方面,仍无特别贡献;顶多鞋底加上一块木板,以取其响,并用二se相杂,名之曰“错到底”,以取其艳,如此而已。其实,这种鞋子,闭起眼睛一想,恐怕实在没有啥了不起。

清王朝的满洲人士,比较进步,在女鞋底下弄了一gen柱子。问题是,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搞的,没有把那gen柱子弄到脚跟底下,而竟弄到脚掌底下,和木屐恰恰相反,成了脚尖脚踵两不着地的奇景。结果是高则高矣,其平照旧,除了走路怕跌倒,不得不小心一点,因而显得娇小可人外,别无其他苗头。呜呼,我们五千年传统文化,在鞋子上竟大败于洋大人,真教人伤心落泪也。

无论承认不承认,洋大人的穿鞋文化确确实实已把黄帝子孙征服无误,我们如果不赶紧想出别的花样,恐怕万世不得翻身。正人君子不信的话,不妨到街上瞜瞜,准叫你油然而生“试看今ri域中,竟是谁家鞋的天下”之感。不要说穿中国固有的“靴”和“凤头缰”啦,便是穿大陆上还流行的布帮鞋,有几人耶?即令有人大胆穿出,其土豹子之相,也将笑掉假牙。

高跟鞋已成为不可抗拒之物,纵是义和团诸同志从坟墓里揭竿而起,都没有用。这玩艺既属舶来,自然被洋大人牵着鼻子走,洋大人鞋头尖,中国人也尖之。洋大人鞋头圆,中国人也圆之。洋大人穿五寸高者,中国人也五寸高之。洋大人在鞋上绣些珠宝,中国人无珠宝,玻璃片是有的,也挂上一串,以闪闪发光之。俗语称落后地区的老百姓为“老赶”,指夸父追ri,老在pi股后赶之谓也。五千年传统文化,到女人脚上,先轰然而垮,恐怕还要气喘如牛的赶一些时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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俏伶伶抖着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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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小看大,鞋的文化是整个民族文化的一个环节,鞋的文化既垮,其他文化自然站不住,非被搞得稀里哗啦不可。中国女人缠足之术,不太高雅,从五六岁缠起,受尽各式各样的酷刑和痛苦,才能达到“美”的境界,(现在看起来美不美,那是另一回事,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美的标准,说不定后人看我们现在的高跟鞋亦颇可笑,甚至还十分恶心也。)未免本钱下得太大,而且往往缠成粽子脚,成了四不像,与原意相违,那就更惨。然而主要的缺点还是怎么洗也洗不gan净,永远奇臭,便是洒上十桶八桶巴黎香水,都不能使它香喷喷和喷喷香。

高跟鞋的优点便在于此,随时随地可以穿将起来,婀娜婀娜。遇到上山上坡,一点也不假的能够如履平地;遇到空袭警报,或涉水过河,也可脱了下来提之抱之,拔腿就跑。缠足的美人儿,便无此项便利也。何况穿高跟鞋的脚,还有办法避免臭味乎。不过,话又说回来,女人乃十分奇怪而又十分奥mi的动物,为了漂亮,什么可怕的事都做得出,自残身体的缠足便是一例,西崽先生们可能说这是中国人贱,其实洋人也同样有此贱病,很多女明星为了使玉脚穿到高跟鞋里看起来消瘦,以便男人们兴起“不胜盈握”的荡漾之情,硬把小脚趾割掉,(当然是请医生安安全全的割掉,不会自己用斧头砍下,我们大可放心。)你说爱美这玩艺儿,害人不害人哉。

鞋文化的jing华集中在“高跟”上面,高跟的妙处在于它可以使女人那双雪白的玉腿俏伶伶地抖着,那一抖真不可抗。想当年木马屠城记,说不定就是海伦女士穿高跟鞋的玉脚抖出来的。而现在到处选美,恐怕那股抖劲也占重要地位。中国小姐在英伦一举而名震世界,是不是跟这俏伶伶的抖着有关,报纸上没有报导,我们也不知道,但我想她的双腿如果像木棍一样c在那里,恐怕不致如此光彩。

跟越高而那种抖也越美,也越抖得男人的心脏大鸣大放,它所引起的爱情力量,连火车头都开得动,这一点很重要,此所以高跟鞋的跟,一天比一天高,一天比一天细也。抗战时,中国流行穿满高跟之鞋,那是从巴黎传来的样式,早已落伍,因海运被ri本切断,洋风吹不进来,所以一直保持了八年之久。等到抗战胜利,一看细跟的早已出笼,不禁大急,慌忙赶上,已土豹子了多时矣。

高跟鞋后跟之高而且细,曾在世界上造成严重威胁,很多名贵的地毯,女人走过,步步莲花,一个坑跟一个坑,坑得主人叫苦连天。而且全身重量全部压到一gen细柱之上,它也吃不消,不是今天断啦,便是明天秃啦,烦得要命。于是,就在去年(一九六○)冬季,来一个大大的反动,出现了酒杯跟,当时柏杨先生就断定它流行不起来,无他,粗似一块焦炭,女人穿上,只能稳如泰山,不能俏伶伶的抖,谁还喜欢它也。

果然不错,今年(一九六一)的跟,不但更高,走起路来如不飞跑,双脚尖尖,就非摔个狗吃屎不可;而且更细,而且跟是钢铁做的,不但其声噔噔噔噔,可敲出男人之魂,复不秃不断,永保政躬康泰,你说妙不妙哉?如此尖锐的文化侵略,抗得了乎?

除了脚上的高跟鞋,女人身上变化最最多端之处,恐怕要数到头发矣,俗语云:“大丈夫当顶天立地”,高跟鞋立地,各式各样的发型则顶天焉。一个女人,如果有一双使玉腿俏伶伶抖着的高跟鞋,又有一头乌黑光亮,ri新月异的头发,虽不教男人发疯,不可得也。

高跟鞋有大学问在焉,但女人花费的时间,似乎仍以头发占得最多。对待玉足,顶多往脚趾上抹点蔻丹可矣。柏杨先生幼时,有人从上海来,说上海女人穿鞋,不但将脚丫全露了出来,而且把十个脚趾,涂得红红可爱,听者一个个目瞪口呆,盖太超出常识之外,我们那群乡下佬梦都梦不到天下竟有如此奇景。不过gen据文献和柏杨先生的亲身观察,女人在脚上玩的花样,也到此为止。

只有头发则大大不然,有一则故事说,妻子对丈夫曰:“以后胶通方便,从上海坐火箭,只五分钟,便可到迪化。”丈夫曰:“再快也得两点零五分。”妻问何故,答曰:“你做头发就得两点钟。”做头发几乎是女人化妆的主要阵地,描眉能描几分钟乎?涂口红又能涂几分钟乎?便是打黑眼圈和往脸上敷粉,也不过一杯茶功夫。独对头发若有不共戴天之仇,整了又整,梳了又梳,卷了又卷,烫了又烫,不达目的,誓不甘休。诗云:“水晶帘下看梳头”,应是人世一乐,试想明窗净几之下,小童捧巾、丫嬛捧水,有美女焉,在那里桃脸对镜,微歪其颈,双手如玉,在发浪中柔和梳动,而樱唇噙着发夹,情人则埋身于沙发之禸 ,心跳如捣,喉gan如烧,那当然是一番销魂图画。可是,有这种福气的有几人耶?差不多都是孩子在一旁闹,老爷在一旁叫,天大诗意,都被闹叫得净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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俏伶伶抖着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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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人对头发的注意,可在广告上得之,常见报上有广告曰:“黑玫瑰的八号某ri起到玛丽厅”,“凤凰飞的一号某ri起到新保罗”。柏杨先生一直到去年(一九六○)才弄懂其中奥妙,原来太太小姐,ri常无事,有三种消遣,一是打打麻将,一是造造别人的谣,一是做做头发。跟银行一样,各有其固定户头。差不多的太太小姐都有七ri之痒,也有的则是五ri之痒和三ri之痒,靠se相吃饭的女人——像酒女、舞女、明星,则更有每ri之痒,那就是说,她们天天都得把头发做上一遍。

做头发最大的学问在于认定户头,张小姐一到头痒便去找五号,王太太一到头痒便去找九号;五号在一乐厅,她便去一乐厅;五号在华盛顿,她便去华盛顿。九号亦然。好像响尾蛇飞弹一样,在pi股后紧追不放,而身为五号九号者,每有移动,自然得大登广告,以代通知,小姐太太一旦看见,便是铁丝网都拦不住。常听道貌岸然的圣崽们叹息人心不古,世风ri下,婚姻简直成了儿戏,丈夫死后,尸骨未寒,女人就再嫁而去;其实不是这么回事,她们对其理发师,却是从一而终,贞洁不二者也。

做头发之所以成为太太小姐的一乐,大概和每个女人潜意识上都有的“公主情绪”有关。美利坚最喜欢去ri本观光,除了那些东方景致,使他们大开眼界外,ri本人的礼貌,恐怕也是最主要的因素之一。盖美利坚人人平等,再大的官和再富的商,离开他的窝,便跟掏厕所的工人没有分别。但一到ri本,就不然矣,东洋人jing于鞠躬,其鞠躬的既深且繁,如奴隶之奉王子;女人尤甚,其声之和,其貌之柔,其词之顺,其态度之曲意承欢,如女奴之奉王后。使得美国佬飘飘然欲羽化而登仙,便是五分利息借钱,都得去过过gan瘾。

太太小姐做头发,大概有同一滋味,年头不同,仆佣如云的时代已成过去,作一个正正派派的女人,最安全最纯洁的刺激,也就是最xing感的艺术享受,莫过于找一个男理发师抓抓头,摸摸脸,揉揉脖子。君不见那些被认定户头的理发师乎?不但在广告上登号数,还登上其英俊的照片,一则是使其户头验明正身,再一则就非常有学问啦。人生最舒服的事有三焉,“抓痒”占首位,其次是“挖耳”,再其次“捏脚”。太太小姐昂然高坐,理发师用其有力而异样的男xing巨手,搔来搔去,杏眼惺忪,在镜中看到该男人卖命之状,芳心无不大悦,而有神通的理发师复紧紧地把握这个机会,和主顾谈天说地,感情乃增。

古中国人之奇异,不但表现在缠足上,也表现在头发上,无论男女,统统辫子一条,结婚后再往上盘。满洲人尤其是绝,还在周围剃了个圆圈,只留下当中一撮,便是猪都不能如此之混账也。幸亏革命成功,中华民国建立,否则现在大家头上都盘着那个玩艺,你说窝囊不窝囊吧。然而,从前那一套,混账则混账矣,却简单明了。自剃辫以来,男人头发变化还少,女人头发简直跟新式武器一样,花样翻新,层出不穷。民国初年,着实流行了一个时期的“刘海”,弄几绺覆住前额,发端紧接眉边,使得男人看啦,如痴如醉。大概是九一八事变那年,发型进入一个空前未有的时代,从前大家差不多都力求划一,你梳辫子我也梳辫子,你梳刘海我也梳刘海,有小异而仍大同;一旦刘海衰微,统一江山破碎,女人们各自为政,单独作战,你梳的是龙戏凤,俺梳的是原子弹;瘦子的头发蓬松而后收,使得脸蛋丰满;胖子则头发高耸,使得脸蛋俊俏。于是,有长发焉,有短发焉,有不长不短的发焉,有条理分明的发焉,有乱七八糟的发焉,有马尾巴的发焉,有孔雀开屏的发焉,有使人销魂的发焉,有使人呕吐的发焉,有一碰就垮的发焉,有丝网罩着,永打不烂的发焉。

《子夜歌》曰:“伊昔不梳头,秀发披两肩,婉转郎膝上,何处不可怜。”这真是男人们寤寐以求之的情调,或为娇妻,或为情人,伏到怀中,秀发如水,泻地三尺,怜惜以抚之,拼老命以爱之。然而问题也就出在这里,有些女人每到临睡,就把头发卷将起来,满头都是齿轮,好像麻疯病到了三期,裂开而冒出浓血的烂疮一样,做丈夫的如果每晚都要面对着有此癖好的老婆,真是前世作孽之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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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洋文明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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头发既是女人们在她自己身上惟一可露一手之处,当然会全力以赴。河南坠子有《小黑驴》一曲,叙述一对新婚夫妇,新郎送新娘回娘家,骑着一头小小的黑驴,全曲十分之一的篇幅形容那头小黑驴,而以十分之九的篇幅形容新娘的头发。那真是一篇掷地有金石声的杰作,先说她的头发是如何的好,继则洋洋洒洒地描绘她梳的花样。年久月长,忘记其详,大概说她梳的是一场庙会,有庙宇一座,香烟缭绕,三姐妹相携前往进香,大姐头上梳的啥,二姐头上梳的啥,三姐头上又梳的啥,因梳得太过真,以致招来了许多蜜蜂蝴蝶。

呜呼,一个女人的头上竟能梳出这么多玩艺,真是伟大的艺术工程,理发师如果学会这一套,包管可大吃大喝一辈子。听过这一曲坠子的人,再睁眼看看目下那些招摇过市,自以为了不起,自以为可以把男人弄昏头的发型,就哑然失笑。但由此可见,在头发上用功夫,古已有之,甚至较今尤烈,我们可惜没有赶得上时代,否则把慈禧太后那拉兰儿的御头,搞过来研究一番,必有可观者矣。

男女间的差别是天生的,但表现在人人可一目了然上者,只有头发。女人如果没有长长的秀发,犹如一朵木头雕刻的花,理会她的人,恐怕几希。只有老光棍阿q先生才打尼姑的主意,便是杨玉环小姐,如果剃得个秃秃青青,势也不堪入目。于是,我就忽然想起台湾中小学堂的女学生来矣,不知道是那个缺德带冒烟的家伙,规定她们梳成现在这种样子,好像一块西瓜皮硬生生的扣到石桩上,前面齐眉,四周齐耳,而且“齐”得可怖,像用东洋刀砍过一样,使一群聪明伶俐的小娃,显得既笨且呆。这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丑陋的发型,最斲丧自然的发型。假使有人在伦敦举办发型选丑,我们随便抓一个女学生去参加,准可夺标而归。

世界上什么事都可忍耐,只有俗不可忍耐,我每看到那种扣瓜皮型的头发,便为孩子们落泪,这玩艺似乎又是东洋遗风,ri本人就如此,好像非如此不足以表示其天质拙陋。报上常有救救孩子的呼吁,救救孩子之道非一,头发似应列入首位,还是让她们自己随意生长吧,官崽们管的事也太多啦,饶了她们的头发,可乎。

头发因人种而有异,黑种人的头发生下来便不必去原子烫,曲曲弯弯,好不漂亮,可惜人被歧视,祸延其发;黑朋友拼命想办法把它弄直,以便弄得跟白人一样的直,然后再像白人一样把它烫得曲曲弯弯。于是有些中国人在pi股后跟进,柏杨先生曾看见几位酒吧间的女人——但也有大学生焉,硬把黑头发烫成黄的或红的,背后一看,俨然美利坚,不过最怕绕过看脸,也最怕头发渐长,成了一半黄一半黑,就大煞风景。

不过,好在有一喜讯可告中国同胞者,金发虽美,却是隐xing,黑发虽糟,却是显xing,再过一亿年,金发宣告绝迹,便是我们黑发的天下矣。

女人的发型ri新月异,基本出发点不过是爱美而已,似乎和道德无关,更和国家兴亡无关。犹如一个小偷之被捕,和他的眼皮跳无关一样,如果小偷只怪眼皮跳,不怪自己偷,你说他有道理没道理耶。

然而,圣崽们却对眼皮跳颇有兴趣,殷纣帝子受辛先生把国家弄亡,不敢说他应自己负责任,反把责任往女人身上推,妲己一个人能亡一个国家乎?褒姒、杨玉环,统统皆然。夫社会风气之坏,乃由于政治风气之坏,与女人的头发何gan?却有圣崽大声疾呼,认为只要把女人发型一改,社会风气便也一改矣,大作家何凡先生已为文辟之,不过说得温柔敦厚,不太过瘾,且柏杨先生还有自己的意见,忍不住要勇猛一吐,以求一快。

女人发型可以转移风气,此高论如果成立,全世界社会学者就得集体自杀,以谢其所学。国家现在情况实在是不太好,然而凡是圣崽,皆明哲保身之辈,或被胆量所限,不敢探求问题的真正原因;或被知识所限,不能探求问题的真正原因。无论是啥,反正怪罪到发型上,不能不说是一大发明。俗云,乱世妄人多,大概就是如此这般。最明显的是,美利坚发型最乱七八糟,你听说他们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打了败仗,向谁投降了乎?何以对洋大人没有影响,对黄帝子孙却有影响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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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洋文明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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圣崽们最jing彩的一段言论是:目前妇女居家蓬头垢面,一副疏懒相,一经外出,马上变成花枝招展,他奇怪这些女人的目的何在?呜呼,她们的目的何在?恐怕真要问一下圣崽矣。一个可怜的妇女,在家里像牛马一样的服侍丈夫上班,孩子上学,做饭洗衣,补裤子,晒被子,打扫天花板,拖地板,连洗脸漱口的时间都没有,好容易熬到一个星期天,积蓄了一百块钱,打算全家大小去新公园小坐,轻轻松松。女主人洗梳既毕,涂一下唇,描一下眉,扶老携幼,蜂拥而出,你说她目的何在?该圣崽大概人老心不老,天天在暗中胡思乱想,以致见了漂亮的太太小姐,就神魂飘荡。假设不是如此,则一定是希望全中国女同胞,在家蓬头垢面,出门亦蓬头垢面矣。不管是啥,反正其用心既如此之不可告人,我们还说啥。

圣崽们第二个jing彩的言论是,追求少女,乃天经地义的事,追求少妇,则属违法的行为。呜呼,违的这个法,不知是不是阿比西尼亚法也。追求少女固不违法,追求少妇,似乎也和法无关。就在柏杨先生写稿之时,有一少妇在门前经过,我心大动而目送之,满脑子古怪主意,紧要之处,还吹一声口哨,不知该圣崽将判我何罪也。盖这是“礼”的问题,不超过法律认可的界限,都不违法,超过该界限,便是追少女,同样得吃官司。

第二次世界大战时,英国男人多服兵役,兵工厂只好大用女工,规定每人必须把头发包住,以防机器把秀发卷进,掀掉顶瓜皮。而女工们宁可没有顶瓜皮,也不肯包住头发,以损其美。这是人类的天xing,圣崽的娘也包括在禸 ,谁都阻挡不住。

西洋现代文明,不但搞垮了中国女人的脚和中国女人的头发,也搞垮了中国女人原来对“嘴”“眉”“眼”,甚至对“丰茹”的美感观念和美感表现。在这一方面,我们又是全盘皆输,一星点儿五千年传统文化都没有保持得住,可谓惨重。

无论中外华洋,美丑的分际和演变一向都差不太多。君不见希腊城邦时代诸神的luoti雕像乎?美丽绝伦的女神,若维纳斯,若雅典娜,其腰莫不肥如水桶,其茹莫不悬如木瓜,其小腿亦莫不粗如石柱,用现代眼光去看,除了脸蛋儿外,既没有三围,又没有曲线,实在没有啥美可看。盖时代不同,那个时代讲究的和我们现时代讲究的标准不一样,犹如古中国人以女人的脚缠得越烂越小,走起路来都得扶着墙壁,战战兢兢,男人才能过瘾;而今则非天足不可,非健步如飞不可矣。这里面没啥是非,更没啥道德也。

历史上不知道是谁先提出“xing感”来的,此公一箭中的,使得旧社会阵营大乱,盖从xing心理学上研究,人类文明的进化,全靠着xing的推动,每一个男孩子在潜意识上都有杀父娶母的念头。最高的艺术境界,如舞蹈、绘画、音乐,无一不是xing的升华。于是,对别的影响如何,我们不知道,对女人爱美的影响,确实是大而且巨,如果让现代人再去雕刻维纳斯和雅典娜两位女神的luoti像,准雕得腰细如蜂,茹耸如弓。从前人被“无知”和“xing的崇敬”二者蒙住眼睛,对女人鬼鬼祟祟,隐隐藏藏,不如今天大家敢于和乐于面对现实。

凡是教人看着舒服的东西,皆有xing的潜意识在焉,这道理自有专书,有志之士,不妨一读。我们所谈的是,在美的变化上,最使人触目惊心的,莫过于女人的嘴,这方面古中国人是有自己一套的,跟古希腊人以腰粗为美一样,我们想当年则是以口生得越小越美,口红涂得也越小越美焉。

相传有一故事,宋王朝举办绘画高等考试,集天下画家于一堂,皇帝老爷赵佶先生出题曰:“万绿丛中一点红,动人春se不须多。”结果某人大笔一挥,位列第一,他画的是:丛林中有一小楼,楼上有一凭窗美女,唇上有一点口红。

这个故事流传得相当广,几乎到了无人不晓的程度。然而大家都注意该画家的灵感意境,而忽略了两件大事:一是:美女的嘴,即令在圣崽的眼睛中,也是动人的,而且充满了春se;这和xing心理学上的学说不谋而合,一下子露出狐狸尾巴,道貌岸然不起来啦。二是:古时候认为最美的口是樱桃小口,小口者,口小也。那么天生其嘴甚大的女人,该怎么办耶?便只好在化妆术上下功夫,用口红在樱唇上涂一个小点,以乞灵于臭男人的错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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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死孩子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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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口红”这玩艺是洋人发明的,中国土货曰“胭脂”,女人用来抹到唇上,以示娇艳欲滴。在这一件化妆品上,胭脂又告落伍,不得不跟缠足小脚一样,被淘汰无误。口红自然比装到瓶子里的胭脂便利异常,无论何时何地,都可拿将出来,大动gan戈。最常见的莫过于进餐初毕,无论小姐太太,一放下筷子,便打开手提包,一手执镜,一手执管,轻咬小嘴,微咧唇角,那是一种使男人们眼睛发直的镜头。

古时胭脂,只在嘴唇当中涂一下便可,看所有佛像,和敦煌壁画中的仕女图,便可知其梗概。那大概是从印度传出来的花样,习惯成自然,大家都当成了中华民族固有的美德。等到印度亡国,欧风东渐,现代文明规定口红一定全涂,中国女人也只好跟着全涂。

这是一个剧烈转变,和任何旧事物被扬弃时一样,新事物准被圣崽嘲骂一番。柏杨先生幼时进城,在大街上偶见一摩登女人涂着口红,简直吓得魂飞九天,归语父老,详述其状,亦莫不大惊,盖那不是刚吃了死孩子是啥?一个经常吃死孩子,吃得满嘴都是血的女人,其不祸国败家者,未之有也。

后来看得多啦,老顽固抵不住时代潮流,才觉得现在这种口红的涂法,较之“万绿丛中一点红”的时代,果有其xing感之处。不过也正因为如此,口红的颜se,也随着男人的口味而ri益繁多,除了没有绿颜se和紫颜se的,几乎啥颜se都有,有大红口红焉,有淡红口红焉,有粉se口红焉,有浅黄se口红焉,有深黄se口红焉。在时间上,则有一挨就褪se的口红焉,有把嘴唇吻烂也吻不掉的口红焉,有可以印到男人脸上,作为太太揍之把柄的口红焉,有用手帕再擦也擦不掉的口红焉。

不过,天下不掉se的口红不太多——好像是gen本没有,有些女人在必要时用生汞代之,虽然不掉,却红而不艳,好像yin沉沉的天气,男人望之生畏,自非上品。而说实在的,假使美国人真的发明了什么不褪se的口红,恐怕也销不出去,试想,当一男一女要畅吻时,女的掏出手帕,递到男人手中,然后仰脸闭目,让男人为她先擦去口红,这情调谁肯易之耶?

柏杨先生有一朋友,风流自赏,女友如云,但太太管得奇严(呜呼,太太越是管得奇严,老爷越是有毛病,这道理也真他妈的怪。)无奈他很有两手,太太用尽千方百计,总抓不住丈夫小辫子。一天晚归,倒头便睡,第二天醒来,太太伤心地哭哩,屡诘之都不回答,随着她的玉手一指,方才发现衬衫上有口红在焉,暗咒自己粗心,不过,好啦,这一下jing彩节目全部推出,他跪在水门汀地上达四小时之久,太太把所有可摔的东西统统摔光,还请了一大堆亲友,当面丈夫将其女友姓名供出,立下永不再犯的悔过之书,最后作哈巴狗状,摇尾乞怜,拭去太太的泪珠,陪了千言万语的不是,才算了结。事后他才知道,那口红竟是他太太自己印上去,硬栽之的。八十岁老娘倒绷孩儿,还有啥话好说。据柏杨先生考证,此法甚效,在紧要关头行之,准可拷打出一点实情,写出以教太太小姐,善用之可也。

女人在嘴唇上用的功夫,可以说最细也最繁,而且也最为公开。你见过有几个太太小姐在众目睽睽之下整理茹罩者乎?但鼓起小嘴涂口红者,随时随地都会出现,她们为啥一定要如此的gan哉?恐怕和口红容易走样有关,有些太太小姐,往往把口红染到牙齿上,不要问,她懒的程度一定可观,盖天下最使人不舒服的,莫过于此,所以太太小姐吃东西的时候——好比,以吃汤团为例,她不得不把娇滴滴的红唇张而努之,其状活像一个刚下了蛋的鸡pi股,以便汤团连边都不沾的送进口腔。柏杨先生闲来无事,最喜去饭馆遥望,这个节目,动人心弦。

嘴唇是女人身上最xing感之处,涂口红的目的大概在于使男人看了之后六魂出窍。在美国,女人不涂口红是被认为不礼貌的,只有在故意表示轻蔑对方的情况下,才不乱抹。在中国则略微有点不同,一个从不涂口红的女人,可能被恭维朴素呀朴素,不过这种赞誉实在有点违背天良,如果他的娇妻连口红都不知道涂的话,他伤心之极,势非打别的女人歪主意不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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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死孩子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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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人嘴唇除了涂满口红,以悦男人外,第二个功用,恐怕就是接吻啦,我们这里说的接吻,固然说的是爱情的接吻,但也说的是亲情的接吻,你如果告诉朋友,发现他太太和一个男人接吻了一个小时,你的朋友必然大惊,但如果说明该男人也者,不过是他三岁大的小娃,他准甜然而笑。父母吻子女,有时候比爱情上男女的接吻,还要缠绵激烈。柏杨先生常看到很多年轻的母亲,不但吻婴儿的嘴,更吻其颊,吻其脚,后来索xing吻其pi股,上帝赋给她们伟大的母爱,藉其动人的红唇表达出来,假设有孤儿旁观,定将热泪盈眶。

爱情上的接吻却是后天的,这由孩子们往往拒抗大人接吻上可看得出来,他们小心灵实在讨厌那些男人的胡子嘴和女人的油滑脸。但那真是一桩悲哀的事,对一个男人而言,当他小的时候,有无数漂亮年轻的妇女吻他;等他长成大人,却只好吻那些gen本不喜欢他的婴儿。一个孩子的成熟,在接吻上可以判断,无论男孩子女孩子,一旦觉得渴望着和异xing接吻,便到了诗人所说的“负义的年龄”,父母的爱便关不住矣。

中华民族自从汉武帝刘彻先生罢黜百家,独尊儒术,便开始了悲惨的命运,人们的思想被拘限在以孔丘先生为主,以及后来居上的朱熹先生为辅的狭笼子里。别的不说,即是接吻,我们文学作品中便从来不提,其他文献中更没有一字涉及,好像中国男女一个个都道德得不像话,从不接吻似的。幸好到了清末,《红楼梦》问世,才有贾宝玉吃胭脂之事,吃胭脂比接吻更美艳和更高级,一个女人闭目含羞的让男人把她嘴唇上的口红舔个gan净,真教人魂魄全融。我们只学会了洋大人那一套,吻起来天摇地动,竟没有将贾宝玉先生吃口红的温柔蚀骨的艺术发挥光大,宏扬世界,真是可叹得很也。

中国古风,夫妇间最理想的关系,是举案齐眉,相敬如宾,所以两个人走到街上,一前一后,若不相识。不要说二十世纪初叶,就是到了一九三○年代,ri本在沈yang已发动事变,东北三省都没有啦,而中国人那时候如果看见有一对夫妇在街上走路时手挽着手,仍会大骇不止。记得彼时报上还有正人君子为文以惜之曰: “从前的人,夫妇在街上走时好像不亲热,心里却很亲热;而今夫妇走路时好像很亲热,心里却很凉。”这些话不知道有啥gen据,不过却可看出圣崽们确实气得要命。这就使人想起上个月的一桩事矣,一对男女从台北乘公路局车去新店,在车上情不自禁,大接其吻,车上的人轰轰烈烈,闹了一阵,连记者也认为“这算什么话”?在报上发了花边消息。卫道之士的模样几乎一直都是从一个窑里烧出来的,对新生事物一律反抗,天天叹人心不古兼世风ri下。

要说孔丘先生和朱熹先生从不跟女人接吻,这话恐怕有点使人疑虑万状。孔丘先生如见了女人连心都不动,他的后代从哪里出来的耶?而朱熹先生还为了争一个女人,那女人不爱他,他就把她下到监狱,官司一直打到皇帝老爷那里,其风sao可知。不过凡是圣人者,都碰不得,从前碰之则坐牢,如今碰之则有被戴上“不爱国”或“侮蔑中国文化”等沉重帽子的危险。只是无论怎么说,接吻这玩艺,还是欧风东渐后随着洋枪洋炮打进来的,现在在大庭广众间拥而吻之的镜头虽然还很少,但电影上多啦,文学作品中多啦。台北的朋友,晚上如果去新公园参观一下,恐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