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生之没错我爹娘是反派 分卷阅读46

作者:江小夜爱吃糖书名:重生之没错我爹娘是反派更新时间:2021/02/22 14:15字数:1228

  

了。”

我大惊道:“一个月!”

林贤疑惑道:“怎么?”

我干笑道:“没什么,没什么。一个月就一个月吧!”

林贤极为聪慧敏感,若是我再多说什么,只怕他要怀疑。这一个月的时间虽然短了些个,但若是抓紧速度赶一赶,又或者是勉强拖延上半个月回来,也不是不可。

林贤见我答应,一时间又是各种不放心,接连道:“石魔小衣要穿好,苍狼大氅也带着,现在人间正值寒冬,你虽然筑基了,但还是小心别冻着!人间交易不用灵石,而是用金银,你身边有没有,没有我给你……啊,还有,魔兽是不会没眼se 的来寻你晦气的,但魔灵不同,那群畜生不生灵智,若是撞见的多了也麻烦,你要是打不过,千万不要逞强,只管保全自己,知道吗?”

我眼见林贤有喋喋不休之势,赶紧开口好叫他打住。我说道:“伯父尽管放心,这些我都晓得的!金银我够的,但凡往人间的任务,昆仑都有发银钱。”修仙之人只认灵石不看金银,所以出手就很是大方,比如我这一次只是去人间集一些气泽而已,昆仑就极为豪爽的给了一百两黄金的,装载荷包大小的储物袋里面,既不显眼也没什么重量。

林贤苦恼道:“放心,你叫我怎么放心?族长把你交给我……唉,你这丫头是越来越有主意,若非如此,你当我能放心教你在这时候一个人往人间去?势必是要亲身跟在一旁的!”

我心道,幸好你现在没跟,要不然我还得想法子把你给甩了,到时候更加浪时间。

我劝慰的话说了一箩筐,总算是从林贤的小木屋逃出生天。我叹了口气,只感觉林贤近来真是越来越婆妈了,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。以前的他温柔则温柔,却也没有如此这般“柔肠百结”啊!

要想让一个男人在短期禸 发生巨大的改变,那么唯一的可能性就是恋爱了。我忍不住又回头望了望林贤的山头,感觉自己真是想多了。林长老搁现代就是个与世无争的宅男,绝对是属于找不到媳妇的品种,就算能找到,那也是慢热星人,总之要在几个月禸 发生这样大的变化,那是绝对不可能的。

我又猜了几种林贤目前这种诡异状态的可能,最终却都是否定。我猜的累了,也懒得想了,心说也许过段时间,他自己就又恢复正常了呢?

就像女人每个月还有几天流血事件呢!

我一想到自己明天就可以下昆仑前往人间,心情简直愉悦至极,慢悠悠的散步回了自己的狗窝,整理了两套在凡间适合穿的衣物塞储物袋里,就准备洗刷刷睡觉了,只是却不料,扶桑给我的那面镜子突然抽起了风,在我怀里一阵乱颤,吓得我赶紧把它拿起来,跟视频通话似得朝里面吼道:“抖什么抖!不知道忙了一天了吗!打住!”

我最后一个字话音落下,那镜子果真不抖了,但里面却出现了扶桑一张委委屈屈的脸。

他说道:“宝贝,咱们说好的每天都要在这里面见一回面的呢?现在你看看,我们都多久没见过了!”

我颇有些翻脸不认人的道:“那是你单方面说明的,与我无关。”

扶桑不满的道:“宝贝你不能这样,你这样为师会伤心的!”

我听他说话听得额角青筋乱跳,咬牙道:“嘴里喊着宝贝,你还有脸自称为师?师尊,就算你放荡不羁,但你能不能好歹注意一点礼义风化?师徒是乱伦啊!乱伦!”

扶桑有些奇怪的道:“既然你都说了为师放荡不羁,那么我又为什么要注意礼义风化?这岂不是前后冲突,自相矛盾?”

我:“……”

我彻底无力了,扶额道:“师尊,您老有什么话直说吧,咱们这么绕,也怪累的。”

扶桑眨巴眨巴眼睛,半晌才道:“你不喜欢我?”

我手一抖,几乎想要将手中镜子给砸了。

扶桑微微的叹了口气,说:“算了,我不逗你玩了。其实我也没有别的事,就是……我很想你。”

我听得又是一阵无语。

我一脸正气的教导扶桑:“师尊,作为男人,要懂得拿起和放下,这么婆婆妈妈的像个什么?还是不是大丈夫?”

扶桑喃喃问道:“作为男人?大丈夫?你竟如此了解男人吗?”

我一愣,说不出话来。

扶桑又叹道:“你会这样说,一定是因为你没有喜欢过人。就好像经常喜欢说自己是大丈夫的人,禸 心都很脆弱一样。”

“不算上辈子,就是这辈子,你我相识也有数年了,更兼着师徒之名,可是到现在,我却连你的名字也不知道。宝贝,你说我该喊你什么?林瑰?还是归蕤?亦或者,是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名字?”

作者有话要说:今晚注定是一个通宵背书的夜晚。。。

真的要修仙了,感觉会猝死。。。

明天一定要下雨!!!不然大清早还要做早艹 不如杀了我来的痛快

人一热,脑子就容易糊涂,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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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月份真可怕,唉

考完这两个礼拜安安心心过五一!

☆、第43章第四十三章

据说,有一个非常狗血,非常老套,但是非常好用的梗,叫做前世梗。

何为前世梗?

说的简单一点,就是喜欢一个人,各种求而不得,然后各种找替身,最后开启一系列你渣我贱天生一对的神奇故事。

而在这个梗里面,女主对于男主而言,什么都是假的,包括名字。

在《九天至尊》中,林瑰死后很多年,孟寒凌偶然间捡到了一个和白月光特别相似的孩子,于是就将这孩子带回昆仑,当成自己女儿一样来养,并且还叫她“阿瑰”。

他的这种行为,可以有两种理解,第一种是他很痴情,实在是一个可怜的娃;还有一种,就是他是个变态,对这个孩子都能猥琐的进行某种想象。

哪怕撇开所有对于男主的偏见,就我对前世梗的厌恶,我也绝对站第二种理解。

我是一个对名字没有执念的人,但我很讨厌把一个名字强行安到另外一个人头上的这种行为。

如果说名字只是一个代号,一个阶段,那么于我而言,上辈子的我既然已经死了,上辈子的名字自然也就没有任何意义。这辈子,我只是归蕤而已。

但不知道为什么,扶桑似乎就是对我之前的名字有着说不出的执着。

用他的话来说,就是他想要对我有一个独一无二的称呼。

可我觉的,执着太过,很容易心理有毛病。

我叹了一口气,说:“你是非知道不可吗?归蕤不好吗?前尘不过就是